1983年3月初,我退伍后安排在县水利局下面的一个水库管理站工作,属于“农工”编制,试用期3个月,与我一同入职报到的还有另外二名退伍军人。

记得上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跟着师傅们到水库里去学划船,开始划时,小船一个劲的在水里打转,后来经师傅指点、提醒,才知道划船时,船桨要适当往外用力,这样就可以调整好方向,经过一个上午的学习,基本上掌握了划船技巧。

学会了划船之后,紧接着跟着师傅到水库里去打鱼,一般都是前一天傍晚把网撒到水库里去,第二天早上天亮后再划着船去收网。鱼收回来之后一部分拿到圩上去卖,一部分交给食堂加工,给职工自己吃。因此,基本上每天都有鱼吃,刚开始时感觉到这鱼的味道好鲜美,闻到食堂鱼的香味胃口大开,但吃久了之后就不怎么爱吃了,用现代人的话说也叫“味觉疲劳”吧。

最难忘的是15号发工资的日子,当时是上半月入职的拿全月的工资,那时的机关、企、事业单位好象基本上都是按这个规矩发工资(这点“社会主义的优越性”现在不知是否传承了下来)。我第一个月的工资是按试用期每月18元发放,三个月转正后可以升到每月26元。

工资领到手之后,预留一个月的伙食费6元,剩下12元,月底休假时我想用这第一个月的劳动所得给父母买点什么,来到县城街上边逛边寻思着。当时比较流行买补酒孝敬老人,尤其是一种叫“十全大补酒”的酒,还算有点档次,于是我给父母一人买了一瓶带有精美包装的“十全大补酒”。

酒拿到家里,只有妈妈一人在家,爸爸还没下班,妈妈听说是我用第一个月的工资孝敬他们二老的,既嗔怪我“乱花钱”,同时又笑得合不拢嘴。父亲下班回来后,妈妈立马把酒的事给他说了,爸爸听了之后倒是没说什么,只是脸上的肌肉比平时放松了不少,而且还多了一些笑容。
之后几天,妈妈对来串门的或自己去串门的左邻右舍逢人就夸自家的老三(家中我排行第三)有孝心,上班第一个月的工资都给父母买补酒了。那段时间,邻居们见了我都夸我是个孝子,搞得我都有点难为情。

其实我妈妈她不会喝酒,二瓶酒都给老爸喝了,但妈妈没喝酒,却比喝了酒更兴奋、更陶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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